12月1日,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厦门市巨灾保险方案》,厦门巨灾保险项目将于本月正式招标落地。一是此次厦门市巨灾保险对原有政府投保险种进行整合,在现有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农房保险基础上扩展保障对象、保障灾种以及保障责任,建立有厦门特色的基本巨灾保险制度。二是厦门市巨灾保险责任范围广,责任限额高。承保事故灾害范围除囊括暴雨、台风、地震、火灾、爆炸等灾因外,还创造性地将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包含在内,扩大承保的损失范围,提高保障项目的赔付标准,全方位地覆盖市民巨灾风险。三是市财政局预算安排每年所需保费约3000万元(以中标价为准)用于巨灾保险项目,试行三年,同时设立巨灾风险准备金,专户管理,独立核算,逐年滚存,累积应对巨灾风险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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